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资质是否取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资质是否取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是的。
2014 11月6住建部官网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通知》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比新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60项减少36项与建筑工程领域关变化:土石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更名预拌混凝土专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扩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各类别施工企业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变化较明显: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注册建造师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51月1起施行。
这个不是听说,这是真的。2015年实行的新资质标准里面,装饰装修没有三级资质了,需要在资质过渡期内进行资质就位,资质过渡期是2015年3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资质就位成功,直接是就位二级资质。但需要补充一定的技术人员。
再就是只要还在经营,就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否则就是违法经营
这个不是听说,这是真的。2015年实行的新资质标准里面,装饰装修没有三级资质了,需要在资质过渡期内进行资质就位,资质过渡期是2015年3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资质就位成功,直接是就位二级资质。但需要补充一定的技术人员。
再就是只要还在经营,就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否则就是违法经营
一:暂停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自2019年9月1日起,试点地区将停止受理劳务施工分包企业资质申请
二:取消建筑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的限制
三:劳务企业不得将建筑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专业作业企业,即专业作业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地位等同
四: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为依据申请登记专业作业范围,无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认真看完你会发现,此通知里写明的是,不再受理劳务资质的申办,并没有说之前已申报的劳务资质开始无效,条文里还取消了许多限制劳务资质分包的事项,进一步扩大了劳务资质的承接工程范围。
所谓的劳务资质取消,不过是停止受理劳务资质申办,而如果你在停止办理之前,已经办理好了劳务资质的企业,还是可以继续用的,至于后面的政策走向,估计会给已有劳务资质的企业转换一个名称。
所以,那些省份还没取消劳务资质的又准备办理劳务资质的公司,可以抓紧时间办理,反正办理下来了可以承接工程先,等到取消劳务资质申办那一天,你的资质就是独一份存在了。
ps:目前已经取消劳务资质的省份有;河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陕西省西安市、安徽省、浙江省、陕西省
房屋拆除资质已经取消,但可以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代替。
【法律依据】
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
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另外,爆破与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按原标准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工程,截止时间是2016年底。
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
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资质是否取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资质是否取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