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的前提标准是什么(开发商交房的前提标准是什么意思)

宏番装饰网 装修工程 2024-02-29 18:10:39 671

三、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是原件,不得复印。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登记表》,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均对建设工程竣工进行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因此,无论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开发商取得《建设工程竣工登记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在交房时均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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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就是我们常说的“两本书”? 《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的。现在开发商在交房时应提供。

第三:开发商已向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获取该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约定有出入,以便尽快解决。